语言:中文
发布时间:2024-01-11 来源:
1. 1月1日起 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
2. 1月1日起 对95项美国商品继续不加征关税
3. 1月1日起 《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(2024年)》实施
4. 《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》通知印发
5. 1月1日起 赫伯罗特船公司将征收战争风险附加费
6. 俄罗斯:将废钢和废黑色金属的出口配额制延长至明年6月底
7. 泰国:自2024年3月1日起对中国公民实施永久免签政策
据财政部网站,12月21日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,2024年1月1日起,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。其中,1月1日起将降低氯化锂、低砷萤石、燃料电池用气体扩散层等国内短缺的资源、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的进口关税;对部分抗癌药、罕见病药的药品和原料等实施零关税,降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进口关税;降低甜玉米、芫荽、牛蒡种子的进口关税,降低高纯铝出口关税;提高乙烯、丙烯、6代以下液晶玻璃基板等部分商品进口关税。
据财政部网站,12月22日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《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三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》。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,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。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,对附件所列95项商品,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。
据商务部网站,12月29日,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布《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(2024年)》的公告。公告就许可证申领、“非一批一证”制和“一批一证”制、货物通关口岸、出口许可机构等内容进行了更新,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。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0号同时废止。
具体内容查询网站:
http://file.mofcom.gov.cn/article/zcfb/zcdwmy/202312/20231203463828.shtml
2023 年 12 月 11 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从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、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、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、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 5 个方面提出了 18 条措施,以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。
*来源:信息服务部、澎湃新闻